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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车回来了

和塔塔人生第一台小车车昨天到(了田宇)手。
从11月29号签下了这台车,到昨天取到了它,整个过程都木有很高兴神马的,反而很纠结。就是不敢开啊不敢开。这种不敢的感觉很熟悉,那种夹杂了胆怯紧张和害羞的心情。(没事儿总爱剖析个P自己啊啊啊啊)
取车之前和取车这一天多蒙都下着不小的雨,看见了两个小车祸。之前在德国也没看到过这么频繁的车祸。这样想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一只蹦来蹦去的喜鹊。
今天第一次开车,去家门口的Lidl(シ_ _)シ。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所以拐到大高楼的停车场停了一下(シ_ _)シ。之后顺利的开到了Lidl,停车木有一次停好,中间调整了一次,最后结果居然停得很正。塔塔跑去推久违了的Lidl的车的时候居然蹦达了起来,然后我就突然也很开心。
从Lidl出来,把买的东西都放车里,开上Vogelpothsweg就不好意思左转了(シ_ _)シ。后来找了一个小胡同调头出来,在家门口路过了一次,隐约看到了一个停车位,不确定,没停,于是开始开到后院,准备绕一圈回来停。然后又开到家门口,继续觉得那个不是一个停车位,然后又绕道后院。中间找到了一个远一点的停车位,停进去了觉得还是想试试离家近的那个是不是空着的停车位,但是就开不出来了(シ_ _)シ。这时候前车的车主来了,把车开走了,我又得以开出来,然后把车停到了家门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希望前面的空留得够多,下次还能开出来。

-----------写得这么烂,换话题-----------20141213晚的分割线-----------

上段时间一直想

-----------上面那段确实就写了半句,奇妙的是我还知道我当时想写的是啥——20141225中午的分割线-----------

上段时间一直想,人生很多事情是在原生家庭就弄完了的。比如弹钢琴这件事,比如看重学习这件事。很多事情原生家庭不太能影响,比如养不养宠物这件事,比如喜欢哪个歌手这件事。

自从拿到车开始到今天,每天都开车出去来着。从最开始的家门口的Lidl,后来可以去学校,可以去IKEA,可以去北城的Baumarkt和Kaufland,后来去了Essen的红点博物馆单程33公里白天高速上下雨,到昨天去了Roermond,122公里,晚上下大雨跑高速看不清路上的线,雨刷还不是很给力。开得手上身上各种出汗,回到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车上其他三个人对我的开车技术进行了充分的肯定(“毫无瑕疵”),不过估计当时路上的很多车看我很不顺眼。

开车这件事至此有一种莫名的告一段落的感觉。大概就是那种“唉我肯定是疯了为什么突然花这么多钱买个车给自己找麻烦”的这种感觉消失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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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