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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迷迷第一篇日志

很长时间没写日志了。

这个圣诞节貌似整个18号E层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Feder去荷兰她姐家,简单跟一棍他们俩回家换盅去了,流浪汉好像也好几天没有出现了,不知道是不是去亲戚家过年去了。

24号到27号赵镜子爹妈坐船去挪威奥斯陆玩,把赵镜子放我家,这几天可能是大傻的噩梦。大傻的食盆和厕所被占,沙发和衣柜上面被占,最后大傻肚子饿得咕咕叫,憋尿憋到整个身子都变大了,我们俩还说,大傻最近怎么又肥了。某稚把大傻叫去厕所,关上门不被赵镜子打扰,大傻长长的尿了一分多钟,出来以后身子变小,恢复大脸的正常比例。
我俩在家的时候他俩斗狠基本都是大傻处于下风。后来发现他们俩貌似没有一个是真心要上手打架的,都是虚张声势,我俩终于忍不住出去逛街。回来以后发现大傻有扭转乾坤之势。后来看他们扭打成一团,大傻最终还是被蹬了脸,哈哈。

来张基本能和平相处的假象吧:


之后就堕入了回国购物哗哗的花钱但是自己完全没有所得的超级无快感阶段。果然人生要细水长流,如果截流,结果必然是溃堤。比如某稚最后弄了套键鼠,我弄了个咖啡机。各种解释都是白扯,反正超级无快感的骚动顿时就被消灭了,俩人都老实了。

年末的时候,从国内来德国之前就联系过但是一直到三年多都没去见过的师姐在MSN上等灯我,问我还在不在鲁尔区,他们也搬来鲁尔区了。师姐怀孕了,5个月。每次看到师姐的blog或者知道师姐的近况的时候我都觉得他们的生活节奏和态度就正正好是我想要的。但是可悲的是我总是对我羡慕的人产生莫名的距离感。尊敬的人也是。

2011年某稚的改变挺多,比如开始努力学习;开始还算积极找工作;开始积极锻炼身体,经常不坐车,走路上学,后来更甚的时候不需要走路的时候还要自己跑出去故意暴走,还在家里举哑铃跳绳什么的。我的改变不大,依旧在蹉跎论文,有时候也跟某稚出去暴走。两个人一起节食。2011年基本上在餐馆打了一年工,解了不少馋,八了不少卦,长了不少分量。体重也是某稚减掉的比较多,20多kg,我减掉了差不多10kg。

2011年跟小简单弄了个赚钱的小把戏,截至目前一共亏损10欧,哈哈哈哈,并且发现,我们俩经营的QQ群,开一个火一个,嗯嗯;2011年在小论坛里当了个小斑竹,介绍一些人开些银行账户什么的赚了一点点。嗯嗯,我的2011年都是这么蹉跎的。

2011年开始发现皮肤状况不如以前那么好,发现下半身减肥起来开始比上半身容易,发现照片里笑容不如以前那么多,发现开始不爱幻想,不爱努力,不文艺了。反正总之就是老了。

如果只有一个愿望的额度,我会许愿祝所有人都身体健康。即使2012是世界末日,也让我们看到滔滔洪水巨浪然后一起嗝屁朝阳。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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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