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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着......

真是有点舍不得写日志了

舍不得把有史以来写得最长的两篇日志翻过去

不用告诉我可以把日志设成一页显示很多篇的哦我知道地

 

前面是废话哈

 

从小生活简单而完整

从记事开始(咳咳,也就是从小学开始)学钢琴

那时候上学就是玩,钢琴才是正事一样

所有班主任要求必须上的课外班一律由妈妈出面打回,理由就是练钢琴,但其实是因为那些东西又花钱又没用

于是不上作文班的小孩就要每周写一篇作文,假期时候好像三天一篇还是怎么样

其他没有参加作文班的孩子渐渐也都去上了为了少写点作业,我就硬是没去,到现在不知道那个人人都参加的班是什么样

后来我作文写得那叫个快,有一天忘了写作文,中午回家15分钟硬是写完给交了

那时候练琴很辛苦,我倒不觉得辛苦,就是觉得没有耐心

但是妈妈说很辛苦,汗流浃背的,我都不记得了

那时候弹钢琴没有感情,单纯得很

而且练习曲也奇奇怪怪的旋律让我很难理解更不能把握

我不知道怎么赋予曲子那么多感情,那时候连爸爸妈妈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去爱,根本就是一个小机器人......

那时候弹钢琴纯属是爸爸妈妈在享受自己一点没有享受到快乐,但估计爸爸妈妈也不是享受而是忍受,并且要每周送我去上钢琴课

我弹钢琴的目的很纯,考级

 

后来上了初中不考级了不弹了就忘了弹琴的技术

再后来渐渐的明白了一点感情这个东东,但是技术不在鸟就空对月了

上了大学有时候回家弹两下

但是家里人多我其实很不好意思弹,反而是如果人少一点的话我还是喜欢弹的

这和小时候家里一来人爸爸妈妈就让弹给客人听是不同的

 

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了家,弹琴不再给别人听

活活活活我还真内向

 

我的生活很单纯,做事情的目的也很单纯

所以当单纯的目的消失了以后以前做的事情也就荒芜了

有时候觉得钢琴白练了或者看的什么书听的什么歌之前学的什么什么都忘了我的生活至此仍然是空

我就不是一个玻璃瓶子放进去的水盖好盖子好久好久都不干

我就是个粗陶的罐子放进去的水慢慢渗渗不久就没了

我就是个什么都记不住不踏实的笨人

但天生的质地是这样的我也很无语

我对于这一点是很郁闷的为什么同样活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是没有多少水呢

密封性不好呗

 

真是笨

牢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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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