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阴天下雨又下雪

梅梅在开往北京的火车上。
新学期就这样开始了。
键盘上贴的f丢了。
和火车一起跑来跑去,这就是大学。
把钱捐给中国铁路和电信。
梅梅说我是个总想比人强的人,我今天觉得我确实是。
以物易性。
天黑了,好像今天一直很阴,或者窗帘一直遮着,没什么光线射进来。就像很久以前,自己躲在寝室里看Shinning的那天一样。
人之所以会被电影打扰情绪,是因为触动了回忆。理性永远不会让人害怕或者悲伤。
当然除了原始的能直接影响动物性思维的刺激。
大概后者才是艺术。
其实我也不是非比别人强不可,客观上。
但是需要一个理由,主观上。
在这一点上,很像Monika。
难道我就是因此而注定永远不能竭尽全力么。
堕落源自偏离人性。
梅梅现在可能睡了吧,不回我短信。
梅梅比我有更多理由想家。
总是觉得更喜欢坐火车不躺卧铺,虽然肉体要忍受更多的折磨,但是那要比无聊强很多。可以通宵看着别人怎么和陌生人搭话,怎么拒绝,怎么天南海北的吹牛,怎么睡得满身口水。
过了生日我就22周岁了。
可以结婚了。
然而年龄可能只是最容易达到的一个指标。
想要给梅梅一个很好的生活。
用宜家和双立人的生活。
到世界各地玩的生活。
梅梅可以不用操心生活,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的生活。
但是我也害怕,等到有那么那么多钱的时候,等到水晶的那些漂亮的小东西对我们来说很廉价,随手可以买很多的时候,它们还有没有现在这么多价值。
就像小时候攒下来那么多舍不得贴的不干胶,现在看起来有些粗制滥造一样。
人是会变的,我不得不这样相信。
无论如何,我都想按照当下的想法走下去。不贴就不贴吧,谁想扔就扔了吧。我喜欢过它们,不再需要证据。
在这些事情上,梅梅总是比我想得开。
反正我还是要赚很多钱。
妈妈说,她年轻的时候做错过很多事,因为没听长辈的话,但是知道错已经来不及了。所以要告诉我。
妈妈又说,我知道你也不会听的,你有你的想法,就像我当时一样。
是啊。
即使我知道错,也还是要做,但我可能不会后悔。
有舍才有得。
梅梅,火车是不是很颠啊。明早到站很早吧,衣服厚不厚,会不会冷啊。要是冷就抢张禹欣的外衣穿。
要是我在就好了。
梅梅说我学她吃醋。
我才不是学的呢,但是吃醋也没有办法啊。
最优解。
有时我觉得这是最万金油最主观的一个借口。
但有时他也很残酷。
要没电了。
为什么我总要半夜写日志呢。
因为半夜没有人打扰。
难道白天有人打扰么?
没有。
我只是下不去手。
那么多眼睛。
这篇写得真的很像日志了,我看过的日志很多都是这样的,混乱思维的流水帐。或者很作文的,严格遵守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规则的,有真情实感的,中心突出论点明确的,流水帐。
都是作文害的。把文风和文法极端化了。向传统和新异的两个方向。但是这个矛盾不容易调和,结果是看别人的文章就像看到中学语文老师的谆谆教诲,在讲创新类作文的几种写法。
我想我不说实话的坏毛病就是从初中养成的。
既要写日记,又要给人看,看完还要从思想上教育你,加上整天学习鲁迅先生与反动出版审查机构的斗争,使我悟出了真理之路。
去猜吧。
真真假假,全看道性深浅了。
浮世尘埃万象,皆是我心海之浪。
猜着了也不能当证据。
这真是我的大悲哀。
还是那句话,以物易性。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