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两篇日志。

知乎上有个问题“有一个很爱自己的老公是什么样的体验”,巨塔邀请我去回答。我想到了无数个细节但都组织不出来一个自己满意的答案。有时候我觉得他看得到我的优点,有时候觉得他有肩膀有担当,有时候觉得他有趣,有时候觉得他聪明到跟他一起生活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像上篇日志说的,在他眼里我是一个有趣的聪明的也稍微有点好看的人。他有兴趣了解我所有事情,也喜欢让我了解他的一切。他不要求我努力,当然他也不要求自己。他陪我看他一点也不感兴趣的电视剧因为他想知道当时不认识我的时候我是个什么样的小姑娘。他听我讲我当时喜欢谁,现在依赖谁,也不生气,还跟我说,他也觉得他是个值得被喜欢的人。在他面前我可以放心做自己不用担心不小心惹到他,也不用为自己的笨拙失败低迷自责。而在这篇日志里,我想说的是,他也允许在给了我这一切了以后,我还不满意。

----------以下强势换话题-----------

我就是怎么着都不满意。这前提还是衣食无忧家庭和睦工作顺利。如果以上三条任意一个不满足那简直要了我的亲命了。

然后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习惯,稍微不满意,矛头都直接指向自己。自己不招人喜欢,自己不努力和笨之类的。这应该来自于多年来跟巨塔的各种分析争辩,然后发现好像本能上我们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坏事多数的归因看起来都像是在推卸责任。

这几天一直都在想一件事,事情怎样就是怎样而不在于我们的感受是什么。比如老师一直觉得学生在阿尔及利亚实习那一次都对她有很大的意见,这只是她对学生不满的自我投射,而不影响其实学生对她并没有意见并且对实习很满意这个事实。所以这导致了我更加强烈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感。比如这样的话我就没办法推测别人是如何认识我的,因为我的感受是基于我的自我投射,而不是客观的事实。但是这种无所适从也正好提供了自我调节的可能。比如只要我肯开始想,我只是沉浸在了一种思维和情绪模式里而高估了静儿对我的重要性,我就可以从她走这件事上快点恢复过来。这种模式切换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可怜到需要动用否定自己的认知能力这么严重的战术来调节自己而不可避免的哭一鼻子。这也算是给总被我哭得莫名其妙都不知道怎么安慰于是乱安慰一通的巨塔一个尝试性的解释。

以上跟承认缸中的大脑假说,把情绪推卸给天气,激素都有异曲同工之不要脸。反正就是如果对世界和自己之间的连接抱有“它是不确定的”的信念,就可以任意调节自己的战术了。

----------上面真的是两篇分别的日志。很牵强的的被合并在了一起----------

然后我前两天看以前的日志,DY结婚前那一篇以及和胡叔去西班牙玩儿那两篇叙事简直是我人生极限了。如果生活能这样记录下来那简直就完美,但这又是一种可遇不可求。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