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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枣椰树快长大!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怎么才能提起兴致上班啊(•̀ロ•́)و✧

前几天看塔塔的日记,上面写觉得我从一系列出差回来以后变了(这我自己也觉得了),变得积极了起来(我之前是觉得我变得消极了,好像一个看透了游戏规则的大人一样开始接受现实)。自从看了这个日记以后我就好像真的变得积极了呢,有时间的时候就去健身,每次跑3000米。我的电钢琴也到了,有时间就练我的哈农,还在肖邦的谱子上标简谱。工作的时候也很忘我,联系了几个在开会的时候见面的教授,问了他们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甚至在食堂碰见以前Master时候给我上课的老师,还跟他打招呼重新介绍了自己。另外,我觉得我在Poster这条路上又多走了几步,开始领着HiWi按照自己的意思做Poster了,虽然最后的主意还是老师拿,但是至少不像最开始时候完全不知道点在哪儿。

到昨天连着三天我都加班快到八点。我觉得老师爱上了跟我一起在黑夜里下班的感觉,昨天居然在5点半的时候跑过来跟我说让我等她,用最后半小时讨论一下Poster选照片的事情。于是我就知道肯定不是半小时的事情。

昨天老师听说另一个教研室的老师正在找一个Mitarbeiter,然后同事正好符合要求。于是她就问同事考不考虑其中一部分时间转去那边。然后整个晚上我心里的OS都是,每次如果我说了两种可能性,那一定会出现第三种可能性,如果我说了三种,那一定会出现第四种。上次写日志的时候就写说,要么我先走,要么他先走,要么读完博再走。于是就这样给力的给我来了第四种可能性,半走不走。

昨天老师看了小黑做的模拟,正好看到有一个是错的。于是她就很不爽。然后呢,之前老师一直不让用来模拟的电脑他也用来模拟来着。然后老师就在想他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说啥都不听。其实我一直都有这样的感觉,也让我很不爽。之后就勾引出了老师声讨他的欲望,比如他总想主导我们写论文的倾向什么的。这个我也深有同感。老师说无视了他的Kommentar。于是我就理解了小黑现在不像最开始那么难控制了的原因。

然后我就深怕,有我在旁边默默听着,她越说越多,然后她又倾向边说话边思考,先说话后思考,也就是说出来的事情她才开始确认,也就是说,说出来的事情比闷在肚子里的事情对她未来的决定有更大的影响。这样会搞得我们老师对周围的人越来越不满意,于是就搞得我像个佞臣一样,煽风点火。虽然我不是很确定,我们老师还会爱我多久。

昨天是加班第三天,我已经累疯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累,按理来说并没有很累的活神马的。之前每天凌晨四五点钟的时候都会醒一阵,以一种不太能睡着的感觉挺一会,看会手机神马的。但是昨天晚上睡得很好,据塔塔说我昨天拿着手机就睡着了,灯也没关。这样想想我好像确实是忘了昨天是怎么睡着的了。凌晨的时候也没醒,一觉睡到快7点钟。我有点怀念这种睡成猪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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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