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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下最近的生活状态及其他

首先是胃病。本来这不是今天计划的主题之一,但是它现在是了,从昨晚开始就是了,现在仍然是。最近胃病好了许多了,并不经常犯病。胃病似乎是对恣意妄为人生的一种反动,稍稍忘记克制一点就会受到严惩。

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减肥。这次瘦下来完全不是自愿的。回溯到搬家的时候,胃病严重到基本每天都没法睡觉,什么的不能吃,同时要搬东西装家具买东西云云的,于是就瘦了。现在倒是不累了,也基本能吃东西了,体重也基本稳定了。反而主观上想减肥了。买了个Cross Trainer,基本每天一个小时的样子在踩,两个礼拜过去了,只瘦了1kg。

由此引出一个新问题,就是戒指松了。前天去超市路上发现戒指不见了,一路狂找回家,到处乱翻一通,发现睡觉的时候掉在沙发上了。心有余悸。然而又无法接受缠线这种解决办法。

另一个主题,读书。本来是计划在网上买一批纸质书邮寄过来,于是在当当上收藏了很多书。后来发现很贵,于是就下载了盗版的扫描版。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好在这次下载的书都是作者早已作古了的,心理上也没什么道德负担。(要不然也没有)看到一套二十四史卖五六千块,算上运费的话七八千。好像对于目前的消费水平来说还是太贵了一点。于是乎开始看史记啊三国志啊,但是其实也记不住什么东西。

在《秦本纪》里看到了以下的这样一段话:

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八月,武王死。族孟说。

秦武王爱耍力气,提拔力士。举鼎把膝盖举折了,没多久就死了。结果和他一起举鼎的力士被灭族了。(至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部分请自行脑补)

下的书放在移动硬盘里,移动硬盘接在PI上,PI装了个samba,这样局域网里的所有设备都可以访问了。PI总算发挥实际的作用了。但是局域网速度实在是有点慢。

另外,刚刚手机CMupdater提示升级一个Snapshot版的ROM,一时没在意就升了。不知是因为这个版本不稳定,还是因为前天装了KitKat版的Google Play Services,总之升级以后无法打开Google的一切服务。于是我把手机刷了。最近出了Nexus 5,但是搜肠刮肚的还是找不出任何换手机的理由,虽然Motorola实在不是一个有脑子有责任感的厂家,但是由于性价比高,已经用了两个Motorola的智能机了。换句话说,我使用智能机的Timeline上全都是Motorola。这个事实让我羞愧懊恼无比,却无法讲出任何羞愧懊恼的原因,因为我对这两个手机基本上是满意的。

以上,明天起继续好好复习。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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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