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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儿羊羹

见过老师之后的那天写论文的动力瞬间降为0。这个时候只好写个日志神马的假装自己还在思考。这样想起来的话好像从高中就已经开始注意力涣散了。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回到家以后洁癖一样的赶紧把作业写完,之后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事情。高中开始回家以后不想写作业,先写篇毫无内容的日记神马的,然后几道题能拖到半夜。不知道是生理还是心理的因素让宝贵的注意力再也不能集中起来。现在饱受拖延症的摧残。
今天回来的路上想写一篇日志。但是这篇日志太歹毒,太残酷,太露骨。大致的意思是,我的自我认知其实从未实现相对的统一。比如,并未出生在富裕的家庭却从来都过着奢侈的生活,并不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却从小到大被畸形的教育一直超级好评,并不是勤奋耐劳的性格却总是被人夸奖踏实肯干。于是现在有点走投无路的感觉,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自己各种一事无成,另一方面又空洞的对自己抱有高期望。然后很茫然无奈的觉得是那个变态的教育体制塑造了这么一个畸形的我,不然的话也许现在乐颠颠的去做一个Sachbearbeiter也许还更不错。不过也许幸运的是,本来只是做一个Sachbearbeiter的人,结果畸形的走上了另一条路,虽然有时候力不从心,但是好歹也算是看看另一处的风景。但是站在不属于自己的那个山头儿上,总有点屌丝之感。不过一个家庭,或者说一个家族在社会阶层的爬升过程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代人或者几代人凤凰一下才能站稳脚跟吧。当我开始这么想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语气像我爹妈。从小很烦他们觉得他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现在突然有了这种家庭或者家族社会阶层爬升的这个想法的时候就瞬间觉得自己好讨厌。不过写这个论文的过程真是觉得家底厚真是完全完全打不倒的优势啊。我不说行不行啊,我不跟自己孩子说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因为我可能真的不是为了孩子,因为我并没有孩子,也没有情感连接的时候却已经有了这个想法,大概我在幻想受惠的是我自己吧,难不成我在想受惠的是整个社会。。。我不相信。。。说为了孩子的,都是在和孩子套近乎,没话找话,求其感恩神马的,这么肤浅的事情我才不做。我要做更肤浅的事情,比如,怀念青春。
嗯,这么歹毒,残酷,露骨的事情就这样弯也不转头皮也不硬的写了。越来越佩服超级无敌的自剖胆识。
我还是在幻想以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有一天去学了心理,然后终于找到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去学印刷,然后终于找到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去继续念了人文地理的博士,然后终于再也找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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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