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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010

8:00-9:00 Bochum City Context schreiben(老王英语不是盖的啊……)
9:00-16:00 Guided Tour(这是什么瘪词)in Dortmund “U”, Dortmund Phoenix, Bochum Innenstadt West (Griechbruch usw.), Bochum Jahrhundert Halle
16:00-17:00 Endscheidungszettel für Begehung wegen Seminar schreiben, Bochum City Context fertig schreiben und an Isabella schicken, Termin für die Begehung von morgen durch den Email vereinbaren

很多时候都是在上班的时候想很多事,回来的时候就累得懒得写了,觉得都不是事
今天试着写写今天想的
1. 要是以后有个半个职位的工作那简直就是最美了
2. 那个执拗要讲德语的伦敦老太太穿了一身大红连衣裙。看她和我那俩Leiter叽咯谁给谁发Email的时候我觉得咖啡馆里坐在小圆桌四角的我们四个,在我面前像是竖了一道屏,在看他们上演“德国人和英国人不能交流”这一幕
3. 德国人的pünktlich就是指之前之后一秒都不差,而不是打出提前量。我是最近才悟出这个道理。所以以前讨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最先到,今天早上等Tour的车,告诉我九点十五,我九点零五就到了,结果等到就点半他们才来
4. Dortmund很多高炉炼钢的厂房一片一片拆下来运到中国重新组装上任
5. 今天一整天跑来跑去都没吃午饭。所以外国人都是工作起来不吃午饭的……这里的外国人指的除了德国人还有日本人
6. 我今天刚想如果中国的城市也都设置Quartiermanagement应该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规划自上而下的方式,结果那老王就开始扯说不回去了。虽然中国是有很多问题在现在的体制下无从解决,但是程度在各自心中各有度量。虽然我也不喜欢在一个如此拘束和不正常的环境下生活,但是总是有愿望能亲手将其改善一点点。想起来前几天和兄说到,觉得我们这个专业不是立竿见影的东西,是有些人坚持在中间协调,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一点一点扳向好的方向。一段时间没有这个力量可以,但是长期自由发展结果就是Chaos,而改善回来又是一条漫漫长路。
7. 觉得在这边看到的城市问题再对比起中国的城市问题,好像活在未来一样~~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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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