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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l Sun-kissed Look

学校食堂里领了一包装满了乱七八糟试用装的口袋,里面还有一瓶酒精饮料

其中一个试用装就是Gradual Sun-kissed Look的面霜-_-U

 

日前虽然有众多的Aufgaben但还是没心没肺的回顾了一遍完整版的天地男儿

青春期时候建设了俺浪漫朴实的爱情观的重要一课

当时被灌输的想法是,对的人是唯一的,可能被忽视,被压抑,但不会被遗忘

后来知道害人不能幸福的最大凶手就是把谈恋爱和恋爱的对象看作是高贵而矜持的

之后渐渐觉得将它看作一个水晶高脚杯不如看作一团橡皮泥或者陶土

喜欢谁到底是不是一个可以被一口咬定的事实,是不是大脑里某单位数量级的神经元的eindeutig的结果

喜欢和幸福是不是也是eindeutig的呢

还是在坚持和摇摆之间得到的一个结果

能同时沾边幸福和美德

 

同时发现刚开始写Blog的时候曾经提到过的,莫名觉得金鱼代表爱情

原来也是(可能)来源于这里

如果意义死去了,那代表这个意义的具象是不是就变得干净普通了捏

不过意义真的可以死去咩,还是断在某个点,只有回头才能看到

好吧,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意义永存

所以这个意义是不是也是被忽视,被压抑,但不会被遗忘的呢

至少努力最多只能做到忽视和压抑,而遗忘可能不能由努力做到的

所以一件东西一定要被赋予永远的意义么

就也变成不幸福的原因了

 

可能只是对我来说

平凡而少意义少纠结的正视/直面才能同时沾边幸福和美德

 

想法开始变得破碎

“领会精神式学习”在现在的学习里好像越来越不好用了

(领会精神式学习的定义:就是大概明白意思,但是具体的就啥都不懂了......[静儿 2009])

虽然没发现现在学的东西有多实用

评论

  1. 梅子每次的日记都很认真 ~~~ 以上~~~~~二胡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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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过这么深刻的东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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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