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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

想写点东西纪念一下的时候,发现不仅刘和珍君,就连鲁迅他老人家也远去了。

于是口诛笔伐的年代过去了。

科幻世界拿回家去。恩。毅然决然的。

准备材料,慢。

身为慢人难得着急。

只是无法欣赏爱恨。

快乐悲伤写在纸上写不在心里脸上。最后一杯酒,献给思源湖的维纳斯。恩。你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你是该被尊敬和被纪念的。

跑啊跑啊。

跑累了。

游泳却永远都不累。只有快和慢。只有出发和死亡。那千米的旅程何异于人生。

给某人和某人写过同学录。发现完全没东西写。因为青春有如同学录的年纪早已追随鲁迅他老人家去了。

去了去了去了。

要离开上海了。

有没有遗憾。

有很多。

没有。

想不出来了。

只有无尽的回忆。

文字是罪恶的东西。我不相信任何符号。执着的形式早已夭亡。将要活在纯粹的意义的年代中。

是的。我是怀着以死谢罪的觉悟而来的。那么请您也做好最后的觉悟吧。这件事是我不得不做的。

都是什么跟什么啊。。。蟋蟀对着螳螂。。。

晚上的风一吹,什么悲伤的情绪都散了。因为夜的魂魄被阳光杀死了。

自由泳的时候,要保持身体中轴的正直,这样才不会扭动,才能够掌握自由泳的精髓。

精髓是,心无旁骛,世界只有两个方向,前和后。

最近总是被责备心不在焉,看来是该精进了。。。

一想到要在睡眠中耗尽人生的一半,总有些不甘心,好像生命被恶兽吞噬了几口,残缺不全一样。

我要取消天这个进制,无视日出日落,重新调整生物钟,缩减无谓的睡眠,又不致残废。

啊。一号线。五号线。火车站。那里有个动漫店,我买过很多东西。公交卡,明天要退掉一张吧。。。

有一种火是蓝色的。它默默燃烧的时候,怀着爱接近它的人,会被它冷酷的核心所冻结。幸运的可以跑开,不幸的染上这种燃烧的病,也会在某处默默燃烧吧。

上海的蚊子们啊。今天我原谅你们所有的错。孽债乃是命运。罪责却不在你们。若是吸足了人类冷漠而黏稠的血,就快些上路吧。

启动魔法的关键还没有找到么,难道真的要献上生命。

上海不是我的家。早在我来到这里之前,我就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为了将这四年的生活和梦境同样清楚的分隔,我希望记住这些音符一样的生活,渐渐远离。

卓洛:师傅,可以把那把刀给我吗?
师傅:古伊娜的刀吗?
卓洛:(哭)我会连她那份一起变强的,我会强到名字响彻天堂的,我会成为世界第一强的剑客的,我们说好了的,我。。。我。。。
师傅:也好,古伊娜的灵魂和梦想就交给你了
卓洛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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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