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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了

騎自行車也能追尾。真是不可思議。
騎車的時候可千萬不能走神啊。

最近這里很火啊。點擊率上升十分快。
感謝大家的支持。恩。

明天晚上考試開始了。
都大四了還是很怕掛科。

從今天早晨醒來就一直想起那個叫偶然的詩。
也不知是什么預兆。
既然這樣就給徐志摩同學一個機會吧。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晚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有人說我活在過去。一身老氣。我也這么想。
但是過去的東西總也忘不了。可能是記事太早了。

道一聲別離忍不住想要輕輕地抱一抱你
從今后姑娘我將在夢里早晚也想一想你

青春這個詞用起來太沉重。
可能我從來都沒有經歷過。
從出生就學會了懷念。

夢里花落知多少。遠遠的不是我的故事。
講一個怪物的故事吧。
是浦澤直樹的漫畫。
也拍成動畫了。

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个地方,有只没有名字的怪物。 
怪物非常非常想要一个名字。 
所以怪物就踏上旅途,去寻找名字。
但是,因为世界很大, 
所以怪物分裂成两只,踏上旅途。 
一只往东, 
一只往西。 
往东走的怪物,找到一个村庄。 
“——铁匠伯伯,请把你的名字给我。” 
“名字怎么能给人。” 
“——如果把名字给我的话,我就到伯伯的身体里,让你力气变大当作谢礼。” 
“真的吗,如果力气变强了,就把名字给你吧。” 
怪物就进到铁匠的身体里去了。
怪物变成了铁匠奥图。 
奥图成了村子里力气最大的人。但是,有一天…… 
“看看我!看看我!我身体里的怪物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哦。” 
卡哩卡哩,咕叽咕叽,嘎吱嘎吱,咕嘟。 
肚子饿的怪物,从身体里面把奥图吃掉了。 
怪物又变回了没有名字的怪物。 
到了鞋匠汉斯的身体里也一样, 
卡哩卡哩,咕叽咕叽,嘎吱嘎吱,咕嘟。 
又变回了没有名字的怪物。 
到了猎人汤玛斯的身体里也一样, 
卡哩卡哩,咕叽咕叽,嘎吱嘎吱,咕嘟。 
还是变回了没有名字的怪物。 
怪物到城堡里去找一个好名字。 
“——如果把你的名字给我的话,我就让你变强。” 
“如果把我的病治好,让我变强的话,就把名字给你。”
怪物进到了小男孩的身体里。 
小男孩变得非常健康。 
国王非常高兴。
“王子康复了!王子康复了!” 
怪物非常喜欢小男孩的名字。 
也很喜欢城堡里的生活,所以肚子虽然饿,却忍耐下来了。 
每天每天,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还是忍耐下来了。 
但是,因为肚子实在太饿了—— 
“看看我!看看我!我身体里的怪物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哦。” 
小男孩把国王、大臣和仆人全部都吃掉了。 
卡哩卡哩,咕叽咕叽,嘎吱嘎吱,咕嘟。 
有一天,小男孩遇到了往西走的怪物。 
“——我有名字了哦,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往西走的怪物说了。 
“我不需要名字,我没有名字也过得很幸福。 
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没有名字的怪物。” 
小男孩把往西走的怪物吃掉了。 
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名字,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叫他的人了。 
约翰,这个名字多么的好听。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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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