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王哥的世界

即使思考使你忘记痛,你几时曾存在。
——王哥

 

另一个世界里,有另一种风。
黑夜,天空里闪动着诡异的光,摆布世间万物。
魔跪下了,浓稠的黑血如泪般涌出。逝尘的剑抵在魔的喉咙,银盔上的火焰便燃起来。
“求你,放过我,我许你一世的幸福。”
“我一世的幸福即是杀了你。”
“我是最后的魔,杀了我,你也将不复存在。”
没有回应。
魔连同他的所有过去已成了一滩污秽,如夜空般黯淡了,如旧梦般消散了。
逝尘才跪下来,仰望上苍。剑嵌在地上,将生与死的界限划开。于是无数精魂漫上来,聆听它阴森的嗡鸣。
“神,我已完成了我的使命。”
没有回应。
“神,我去了。”
逝尘提着自己的头颅,沐浴自己不羁喷涌的血。

王哥俯视着这一切,于是紫薇星熄灭了。他让光只留在那尸体上,尸体才倒掉了,上面有根藤忽而生出,肆意地伸展,蔓延,直到这大千世界皆尽成了神的回忆。
王哥喃喃道:是了,安心去吧。

 

王哥仍旧呆坐着,眼光里没有一丝执著。
王哥还以为这样的情形足以使自己动容了,但终于又失败了。
王哥创造了世界,又以神的意志摆布它。
但王哥还不是万能的,因为王哥无法逾越他自己。
所以王哥叹息了一下,于是所有的世界便又都幻灭了,追求的,争斗的,盘旋的,挣扎的,一瞬间都结束了。那都是王哥的梦,分享王哥无尽的悲哀,最后又都成了王哥的孤寂。
王哥再也无事可做了,独自一个人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忍受神的伤。

 

“王哥,走哇,今天你打饭吧!”
王哥才回过神来,低头四处寻找外衣。

“王哥,今天打什么菜?”
“半份蜘蛛屁股,半份老鼠尾巴。醋溜蝙蝠脑袋还有吗?”
“有,也来半份?”
“不,要一整份。”

 

三天后便又是冬季了,寒冷夹着死寂的荒凉杀死阳光。若离觉得春天太短暂,冬天太残忍。
若离总要在寒冷来时复活,温暖来时死去。若离不爱冬季,更何况这里的冬季总也没有尽头。
但雪总是坠下来,一坠五万年,压在大地上。在纯净的白色里隐瞒一种忿恨,一种诅咒,一种怨念。
若离蜷缩在山洞里,嗅着风中华丽而邪恶的味道,才悟到纯洁与阴险本就是同一个词。它是飞舞在身边的雪花或蝶,也是凝结了的愁绪,或者心里涌动的寒意。
这样就过了五万年。雪停那天若离跪在山顶。看到整个朦胧的世界升腾起如纱的白雾,朝圣般舞蹈。若离拜倒在雪山之巅,以粉身碎骨迎接梦和春天。
若离的魂魄散去前,风中的声音问道:
“若离,你怎么可能忍受五万年的孤独?”
“因为那之后是春天。”
“那么你从不曾活过。”
“不,我的梦将永存。”
若离死掉春天也并未出现,就像它从未出现过一样。但它却永远在若离的心里。

 

王哥吃过饭,教室里弥漫了穿山甲血饮料的味道。
于是有另一种悲哀泛起,王哥便弃置了若离和她的春天。
王哥要去不断创造,这样才能够忘记。

这世界有美丽和荒唐,还有永远也不去改变。


海上唯有一个岛,岛上唯有一座山,山上唯有一条溪,溪里唯有一尾鱼。除此之外的,是另一只鸟和寂静。
这里只有春天,而且每天都有同样的阳光让人暖和。每天都有另外三片叶子落下,三粒种子出芽。虽然听不到什么,但那是种美好。
鸟会去寻找那尾鱼,而鱼会去躲避那只鸟。
但它们永远都不会见到彼此。
因为鸟每天都只在同一棵树上寻找,鱼也每天都只在同一条石缝中躲藏。它们只能想着彼此,而独自在寂静中享受思念或者景色。
于是鸟就寻找了十万年,鱼也躲藏了十万年。而且每天没有一点不同,永远也没有一点不同。
因为没有不同,鸟就不会悲哀,鱼就不会流泪。它们也就不会担心失去彼此,也就不会想到单调,也就不会问那个问题,也就不会让所有虚伪的美丽因为一阵风在一瞬间崩塌。
最后它们还是远去了,漂在海上,没一点声息。
这座岛是王哥的一声叹息,被摆脱却不能被忘记。

王哥的生活也是这样定格。
在下午第二节课上,王哥学会了用左手敲打蜥蜴的第三根肋骨寻找幸福在哪里;在晚课里王哥又用三十七颗眼镜蛇门齿占卜或者预习。

王哥发现王哥只是在王哥创造的世界里至高无上。
在王哥生活的世界里,王哥害怕自己会在某一时刻因为想到那个问题而失声痛哭。

王哥看着自己创造的王哥和他的世界,长跪不起。

王哥仰望另一个王哥:

我何时才能幻灭呢?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