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狂箐

太阳从山后爬到山前,绿色从山洞里涌来。
是乌龟把头伸了出来,展开了衰老着的脖子上的每一条皱纹。它望着那拇指大的镜子出神,然后说道:他走了呀,走了。
竹子的中间是空的,有个声音住在里面,永远也不出来。那是几千年前,老鼠们的秘密……
仙鹤从遥远的北方飞来,留下一颗种子,和一片羽毛,就又飞走了,消失在蓝天里,再也没有回来。
山谷里静静回荡的,是黄蜂振翅的声音,马把耳朵竖起来,晃两晃,就知道它已成年,所以它又啃了一口青草,说:他把那株小小的长在花盆里的仙人球也带走了,可它还没开过花。
苍蝇却明白早晨的太阳原来比中午的更善良,所以飞得更起劲,甚至一直飞得有老槐树那么高,才满足了。他喜欢看自己的翅膀在阳光下的五颜六色。
槐树并不相信苍蝇会懂得颜色,就抖了一下,用力的抖了一下。苍蝇直坠了下去。老槐树才问道:那你相信我会发抖吗?
松树从灌木丛里窜出来,拼命翻开了堆积了几万年的叶子,甲虫和蜈蚣纷纷逃走。蜘蛛学着苍蝇的样子用两条腿相互摩擦,好奇的望着。
青蛙突然从水里跳出来,大叫了一声,又跳开了。它说它昨天去东海了。
可是郁金香和野百合都摇头,于是郁金香问野百合:你听过鞋子的故事吗?
没有。
从前有一只鞋子,它很有钱,就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子,这样就不用走路了。
后来呢。
鞋子的个子太小,踩油门的时候看不到路啊,就一下子把车开到悬崖下面跌死啦——
哦。
乌鸦飞回来了,拍拍翅膀落在白杨树上,却没有找到巢,就大哭起来。后来乌鸦还对白杨树说:你一定没有见过肥皂泡,一定没有,一定。
可是猴子把干草系在身上,装成稻草人的时候,乌鸦就走开了。猴子昨晚梦见一条狗,狗梦见蟋蟀,蟋蟀梦见天鹅,天鹅梦见兔子,兔子梦见猴子……
狐狸的尾巴火红火红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但狼的尾巴就要经常夹着。所以狐狸去找狼,问它说:你知道狸猫骗人的事吗?
大青虫用后面的脚抓住叶柄,垂下身子,扭了三下,说:只听说过狐狸骗人啊。然后自顾自爬回去,啃吃绿色的充满汁水的肥厚叶子。
袋鼠一跳一跳的出现,使大象很诧异,它的尾巴尖刚一沾地,老猫便把全身的毛都耸起来,想变成牛,拦在路中间。
你不该在这里啊。
袋鼠低头看看,没有说话。它的口袋里探出一颗肉红色的小脑袋,说:我一出生就在这里呀。
它问老猫:你见过牙膏皮吗?
老猫摇头。
那你一定见过粉红色的小花套袖吧。
老猫又摇头。
于是它把脑袋缩了回去,老猫也变小了,让到路边。
过了一会儿,小脑袋又伸了出来,说:爸爸不许我和你们说话,也不许我告诉你们,你们都是骗子。
然后袋鼠一跳一跳的走了。
老猫打了个呵欠,蜷缩成一团,眼睛也眯了起来。
一只很胖的老鼠钻了出来,在竹竿上磨牙齿,发出奇怪的声音。小溪里一条小嘴的鱼惊异的浮上来,拼命吐了一个很大的泡,又沉了下去。
那水泡破了之后,水草又摇摆了很久。
仙鹤的种子从来就没有发过芽,但那片羽毛长成了大树,每片叶子透过阳光都会是雪一样的白色。当风吹过时,它们会说:他又回来了,他又回来了。
太阳又到山的另一面去了,小象抬起前腿,用两条后腿站在老乌龟坚硬的壳上,扬起鼻子,往西张望。
它说:我是一匹真正的马。

——完——  
****************************************************
注:别惧怕形式。当读第二遍时,就只剩两句话了:他走了。他又回来了。
但你要读三遍。
这样就只剩下一句话了:
他是个骗子。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爱情

一个女生的爱情就是用一辈子时间在写的一个故事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就带她写下每一个段落 如果一个男生不再爱一个女生,就给她一个明确的结局让她能写完这段故事 如果一个男生要伤害一个女生,就无交代的消失好了,让这个女生永远沉浸在这个故事的尾端永不能放手 所以一个女生该学会的是即使一个人也能写好自己故事的能力 陀陀,你说这些不切实际的女式想法,不是带着男生走到过他从不曾到过的世界么,这个世界不是也带给他快乐幸福动容和满足的么 久住的房子就变成了家,就是那个也曾经新鲜的世界~~ (额,这这这这,我太正经了~~~打个寒战~~~) (看我丰沛的感情,像梅雨一样以柔克刚~~) (好啦,我承认我题目是想起来莫文蔚的歌名的~)

哼,用权限压死你.....

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用比你翻译还多的时间改你翻译的文章的格式 你在这写这么长自然段的评论居然前面敢不空两个格不是诚心气我么   破网我上去评论都评不了 还得先写在.TXT里面憋屈死我了   还有,师大有北邮南门,霍霍霍霍~ 岂能是价格一个东东说了算...... 不知道谁馋得直叫唤 :目   好吧,破网就是怎么也不能评论,我就新建个日志!!!

近来读书之杂感

最近又买了电子书阅读器,掀起了下载电子书的一个新高潮。厚颜无耻地说,全是盗版。 看了几本书,觉得应该写点啥,不然好像白看了一样。(写了也白看) 看了啥呢? Mortimer J. Adler《如何阅读一本书》 用了一两个小时迅速看完。书的内容不必赘言,左不过是从浏览到精读,以至于与其他书来比较。有什么感想呢?书里说到要看完再和作者争论,书的前提可以不用相信,但要依此来理解后续的推论。总之要尽量放下成见和傲慢,诚恳地看书。 另外,世界上的书大多数都没有价值用心去看,要仔细甄别。 傅雷《翻译似临画》 余光中《翻译乃大道》 翻译的文字对目下中文的影响,即外来语法的入侵,这件事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譬如这一句,按余光中的看法,便不算是干净的中文。 白话文历史之短,是一个新鲜的视角。从小到大学习的白话课文少有好文字,小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强烈。回想一下的确如此,去掉一半道德政治思想主义的,剩下的散文杂文,多又是白话文早期探索阶段不成熟的作品。事到如今想要重新学写字简直是不可能了,尽力而为也就是了。 傅雷果然是个固执而且脾气很硬的人。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呃,故事是个周正的故事,角色形象塑造也没毛病,显然功课做得很足。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写得像一个电影。很多地方是从视觉以及听觉来着笔的,以至于车的型号颜色,甚至于酒吧里点了什么歌。然而歌也没听过,车也没见过,无法感同身受。整个情节安排的起承转合也很像动作片的套路,主角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并且拯救了世界。 顺便,今天还说到闪灵的书和电影。和电影相比,书简略得像故事梗概。简直像是先拍了电影,有人照着电影写了本书,场景和对话都描述得很好,但是信息量缩减,剩下了干巴巴的骨架。 读书笔记到此为止。 另,今天说起上中学时看书不挑,觉得什么都可以看,都看得懂,即使现在不懂将来也会懂。现在觉得不懂的大概就永远不会懂了,有生之年能看的书大概也数得出来。如此令人悲伤的事实冷冷的摆在面前,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已经不觉得悲伤了。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